想要攻克这一类文章,同学们应该在考试前就对主要的建国文献都有所了解,甚至去阅读一些篇章以习惯长而复杂的表达。在此,小柏根据时间顺序为同学们总结了SAT历史常考的建国文献与你必须知道的美国历史背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攻克阅读部分。
1620年 11月THE MAYFLOWER COMPACT 五月花号公约
背景:
1620年11月11日,经过在海上六十六天的漂泊之后,一艘来自英国的名为“五月花”的英国3桅盖伦大帆船向美洲陆地靠近。船上有一百零二名乘客。他们的目的地本是哈德逊河口地区,但由于海上风浪险恶,他们错过了目标,于是就在现在的科德角外普罗温斯顿港抛锚。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受到约束的自治基础,他们在上岸之前签订了一份公约,这份公约被称为《“五月花号”公约》。
意义: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重要的政治文献。此公约对美国的影响贯穿了从签订之始到如今,它是美国建国的奠基,也是现在美国信仰自由、法律等的根本原因。
1776年 1月COMMON SENSE 常识
如下经历不只一次。我跟学生说,我给你们讲一下Common Sense,他们特诧异地看着我说,Common Sense我知道啊,不是常识吗?常识也要讲?常识我们都知道。 Excuse me. 如果常识你们都知道,为什么你们不知道《常识》...
撰写人:
Thomas Paine 托马斯·潘恩
背景:
1775年,在莱克星顿和康科德城爆发了战争,这标志着美国革命战争的开始。总体而言,英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北美人民反英斗争风起云涌。
虽然战争开始,但是最初的想法并不是完全的独立。有一部分的人的君主制观念还根深蒂固,另一些人还在归顺英国还是争取独立的立场中摇摆不定,但潘恩很早就有了明确的立场,且迅速投身于政治斗争中。1776年1月10日,他完成了一本50 页的小册子《常识》,并于北美发表。书中他对自己的论点做了详细解释,公开提出美国独立问题。这本小册子立即引起轰动,三个月内售出十多万册。在一个人口仅二百五十万的殖民地里,可能总共售出了五十万册。
内容:
在这本不到50页的小册子中,托马斯·潘恩以简练而生动的语言准确地回答了北美殖民地人民所关心的问题,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指出了北美殖民地独立的必要性。在书中,潘恩不断强调真正的权力必须而且只有来源于人民。由于他的言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反对不公正的税制并不是解决美国面临的问题的根本方法,殖民地人民必须与英国一刀两断,建立自己的共和国。
意义:
作为美国革命中的激进派,在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之后的1776年1月,Common Sense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作用是今人所不可想象的。当年这本书如同助燃剂一般,成为当之无愧促使美国从不列颠帝国中独立出来的出版物。在潘恩深刻揭露了英国的黑暗与压迫本质后,使得很多人最终下定决心与英国决裂,极大地鼓舞了美国独立士气,建立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被誉为是《独立宣言》的精髓。
1776 4月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独立宣言
背景: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它13个殖民地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是最初声明美国独立于英国的文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当中。
内容: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争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
意义:
《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作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
1980年6月The Federalist Papers 联邦党人文集
撰写人:
Alexander Hamilton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John Jay 约翰·杰伊
James Madison 詹姆斯·麦迪逊
背景:
1787年5月,根据美国邦联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本书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它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内容: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在书中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联邦制的必要性,《文集》共85篇,但同学们不需要全部读完。通常说来,由麦迪逊所写作的第10篇是公认最重要的篇目。在第10篇中,麦迪逊论述了为什么大共和国可以更有效地控制素来有颠覆共和政体之危险的“派系”问题。在第10篇之后,通常认为重要的篇目还包括第14篇(Madison)、第39篇(Madison)、第40篇(Madison)、第51篇(Madison)、第70篇(Hamilton)、第78篇(Hamilton)。
1791年 12月The Bill of Rights 权利法案
撰写人:
James Madison 詹姆斯·麦迪逊
背景:
1787年美国宪法草案提交各州立法机构批准时,有些人提出了宪法无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疑虑(很多人都持怀疑态度,甚至敌视,当时问世的7条正文,没有一条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的人权条款)。对此,支持宪法草案的美国联邦党人向美国人民保证,将会在第一届国会会期时在宪法中加入权利法案。同时杰弗逊等人奔走呼吁,要求在宪法中增加包括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陪审制度等人权条款。以保证“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之权”(独立宣言)。
内容:
第一条:言论、宗教、和平集会自由; 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 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 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第五条:正当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 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剥夺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审团的权利; 第八条:禁止过度罚金与酷刑; 第九条: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 第十条:人民保留未经立法的权利。
意义:
《权利法案》规定了人们的基本权利,在美国,凡是涉及言论、新闻、出版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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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一切权利来源于此,它几乎成为美国媒体或个人言论自由的护身符,不可动摇,以至于美国人把它颂扬为“美国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同学们在看了以上的总结后,对美国的建国历史是不是进一步了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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